
索 引 号 | 11150500MB16329155/2024-0440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0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500MB16329155/2024-044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0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11 15:10
信息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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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逐渐成为绝对优势流行株,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显著增强,但致病力明显减弱。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