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6-09 09:05
信息来源: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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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卫生健康领域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通辽市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计划如下:
一、抽查计划内容
(一)抽查领域及事项
1.医疗卫生机构监管
(1)抽查对象:各级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检查内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医务人员资格、医疗质量安全、传染病防控措施、医疗废物处置、放射卫生防护等;
(3)联合部门: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抽查对象:宾馆旅店、洗浴场所、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等;
(2)检查内容:卫生许可证、消毒设施、从业人员健康证、空气质量检测等;
(3)联合部门: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3.职业健康检查
(1)抽查对象:矿山、化工、建材等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
(2)检查内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设施配备、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3)联合部门: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农牧局。
(二)时间安排
6月制定计划并公示后,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一)任务执行
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抽查计划按时、保质完成。
(1)部门内联合检查:对同一类检查对象,涉及多个科室业务的,推行“1+N”内部联合抽查模式,由一个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参与;
(2)跨部门联合检查:由牵头部门发起,依据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
(二)动态调整
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结果公示
按照DB15/T2463-2021《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附表 :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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