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5-06-09 09:05

信息来源: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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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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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卫生健康领域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通辽市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计划如下:

一、抽查计划内容  

(一)抽查领域及事项  

1.医疗卫生机构监管    

1抽查对象:各级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检查内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医务人员资格、医疗质量安全、传染病防控措施、医疗废物处置、放射卫生防护  

3联合部门: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抽查对象:宾馆旅店洗浴场所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等;  

2检查内容:卫生许可证、消毒设施、从业人员健康证、空气质量检测等  

3联合部门: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公安局。  

3.职业健康检查    

1抽查对象:矿山、化工、建材等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  

2检查内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设施配备、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3联合部门: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农牧局。

(二)时间安排

     6月制定计划并公示后,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工作要求  

(一)任务执行

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抽查计划按时、保质完成。

(1)部门内联合检查:对同一类检查对象,涉及多个科室业务的,推行“1+N”内部联合抽查模式,由一个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参与;

2)跨部门联合检查:由牵头部门发起,依据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

(二)动态调整

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结果公示    

按照DB15/T2463-2021《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附表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