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1-10 09: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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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陈静
今年以来,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党委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取得较大进展,法治惠民、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情况
1.年初我召开法治建设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卫健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工作,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党中央、自治区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的学习,年初制定了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24次,集中学习151次,涉及相关党内法规制度7项,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2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专题辅导(期)166期,培训18251人次。通过微信平台转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内容3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开展党内法规培训4次,参加培训184人。
二、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境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
2.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保障。一是年初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相关科室工作计划汇报,明确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基调,制定完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
3.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由本单位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中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中涉及我委的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5份文件继续有效,2份文件宣布失效;《各部门未履行制定和备案程序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涉及我委的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废止。
4.进一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程序”。通过聘请典鉴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律师顾问,签订律师顾问合同,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2023法律顾问提供服务共计 85次,其中出具审查意见42次、参加法律合同审查会议1次,日常科室工作人员电话法律咨询50余次,免费代理诉讼案件2件。
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开展“三项制度”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6.进一步突出宣传重点内容。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全市卫健系统通过传统媒体广播、大屏幕、宣传单、悬挂条幅与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官方网站等多媒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扩大公众知晓率。全市累计滚动播放宣传知识达10000余次,发放宣传单、宣传彩页5000余份,悬挂条幅标语210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86场次,组织全市2000余人次参加了知识问答。
7,加强重点人群普法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卫生健康领域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新局面。
8.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开展以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地现场宪法宣传,我委与直属二级单位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在行政执法检查的同时,同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常识,为医疗机构、市民群众发放宪法宣传材料和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控烟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在直属二级单位、公共场所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字幕累计达2000余次。
9.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工作落实。为进一步提升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党委办公室及时根据实际工作更新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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