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5-04-01 09: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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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霍林郭勒市妇幼保健院向我委提出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递交材料齐全,我委拟给予同意。现将变更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霍林郭勒市妇幼保健院
医疗机构类别:二级妇幼保健院
医疗机构地址:霍林郭勒市泰丰大街11号
所有制形式:公有制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
机构名称变更为:霍林郭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霍林郭勒市妇幼保健院
增加科室:公共卫生科
医疗机构变更后:
预防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儿童康复专业)、妇女保健科(围产期保健专业、妇女营养专业、)、麻醉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蒙医学、内科、中医科(内科专业、儿科专业)、眼科(门诊)、妇产科(妇科专业、优生学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备注:公共卫生科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通辽市卫健委医政科反映。
联系电话:0475-8212630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